首页 > 互动交流 > 反馈信息

门卫是否可以采取公益性岗位统一聘用?

2017-12-06    浏览:

来件人:

      您好! 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好!您提到的学校配备的专职保安,属于我县下岗失业退役人员就业帮扶岗位,根据《关于做好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就业帮扶的通知》(襄政办函〔2017〕29号)和《关于做好下岗失业退役人员就业帮扶的通知》(襄政办函〔2017〕41号)文件精神,帮扶岗位就业的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对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在现有帮扶岗位中进行调整,对经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或非用人单位原因个人自动放弃岗位的,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再作为帮扶对象提供援助政策。此类岗位由县政府统一开发,采取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办法公开招录。 如您还有疑问,请与用人单位沟通或致电7183962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次来信。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7

承办: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管理:临汾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30002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855号